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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2017届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

2017-04-10 宝龙学校 九年级 点击:[]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真实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指导日常教学活动,促进教师进一步明确“关注每一个学生素质发展”的课程新理念,全面、全程评价学生,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体现学生个性、特长,为各具不同潜能学生的发展提供条件。
(四)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二、工作原则
(一)“三化”原则。一是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和家长均参与评价工作;二是评价形式多样化;三是评价操作信息化。
(二)“三公”原则加强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三)“显性评价”原则。学生的内在素质必然外显为日常行为表现,本方案通过评价学生综合表现来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四)“两结合”原则。一是终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生日常表现、成长记录等实证材料为依据,既对学生综合素质作出阶段终结性评价,以等级等形式呈现评价结果;同时,又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把握发挥评价的鉴定、甄别功能和激励、发展功能的关系,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二是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体现差异、特长相结合的原则。既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又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体现学生的素质结构特征。

三、组织机构
(一)宝龙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涂源安
副组长:肖国辉、陈  波
组员:石全国、陈景宜、邵鑫军、孙文胜、伍艺娜、张文军、陈启耀、张兆合、纪  琳、廖  平、付  嫱、王  潜、刘治强
(二)宝龙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处。
主  任:肖国辉
副主任:陈景宜
成  员:邵鑫军、孙文胜、伍艺娜、张文军、陈启耀、张兆合、纪  琳、廖  平、付  嫱、王  潜、刘治强
工作职责:负责我校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学校评价工作实施操作的指导、咨询和检查,受理学生的申诉和复议,信息技术支持。办公室电话:89364395。
(2)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  长:涂源安
 
成  员:肖国辉、陈  波、石全国、陈景宜、邵鑫军、廖  平
初一家长代表: 罗素红、谭秀瑞  初二家长代表:刘  芳、左迪建
初三学生代表:徐子涵(1班)   黄倩莹(2班)
工作职责:评价过程监控,接受投诉和申诉,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举报和投诉电话:89364395。
(3)班级评价小组
组成人员: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工作职责:组织学生进行自评、互评,对本班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4)信息处理小组
组  长:刘治强
成  员:林建州、胡盛山
工作职责:负责对师生信息资料核对、文字资料、数据信息的输入培训及教师评价、学生互评的培训,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为以下五个方面: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评价具体内容、标准及说明见附件2-6)。

五、评价对象
    2016—2017学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均要参加综合表现评价工作。

六、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机构建立,宣传发动,学习培训,评价实施,结果审定,质询、复议、投诉处理等工作。
(一)组织建设。将评价实施细则、具体工作程序及机构成员名单等,进行公示并报区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办公室备案。根据学科分布的需要和任课时间要求,提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并听取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如果班级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对被提名人提出异议,要作相应调整。
(二)宣传培训。就综合表现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三)资料整理。班级评价小组对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经核定确认后录入电脑。
(四)学生自评。每位学生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五)学生互评。每一位学生按本方案的“评价标准及说明”,在“维度”层次,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等级评价。学生互评以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在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中所占权重为50%。
    学生自评和互评必须在学生对评定内容有正确理解认识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因多种因素影响而导致评价失真。
(六)家长评价。
    
学生家长对学生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七)教师评价。
    
包括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学生的等级评价和班主任撰写的综合性评语。
    1.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认真查阅学生的有关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五个学期的考试考查成绩、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和同学评价等相关信息,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依据本方案“评价标准及说明”,在“要素”层次,对全班每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等级评价。评价运用专门软件,实行上机评价,校内联网管理。评价小组每位参评教师对同一学生、同一项目的评价所占权重相同。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则计算参评组员的评价等级的平均分值后形成等级。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中所占权重为50%。
    2.班主任综合各种信息,对学生三年发展情况作出整体描述性评语,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力求客观准确。
(八)结果审核。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于被评价为D的学生进行认真复核。并上报教育局。
(九)反馈与复议。
    
学校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学生、家长对评价结果有意见时,可以向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投诉或复议申请。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处理复议事宜,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如果对学校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书面申请由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最终处理。
(十)监察与投诉。
    
市、区、校三级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监察。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作出答复。

七、评价结果的呈现和使用
(一)综合表现评价的结果包括以下几部分
    1.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每个毕业班以在校生为基数,各班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待合格”时要极其慎重,尤其是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一项的评价,要严格依照有关评价标准进行。
    2.评语:学生自我评语、家长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3.实证资料:个人特长及获奖情况记录等
    4.其他
(二)评价结果的应用
    1.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C及以上等级为合格。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于划定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学业考试成绩同等的情况下,综合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作为保送生条件之一。

八、评价工作进度安排
(一)评价准备阶段(4月上旬)
    研制方案,健全制度,成立机构,宣传动员,学习培训。
(二)评价实施阶段(4月中旬)
    制定实施细则,全面开展评价工作。
(三)评价反馈与复议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
    5月3日,向学生反馈评价结果,接收申诉并进行复议。5月17日将评价结果报区教育局。
(四)总结阶段(6--7月)
    总结工作,分析研究,形成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报告
    (具体时间安排及工作进度见附件1)

九、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科学、规范、高效地做好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特制定下列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保障制度:
(一)公示制度
    在综合表现评价具体实施前,将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时间不少于一周。在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后,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并报区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学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第评定获得A等的学生名单,在学生所在班级和校园明显位置公布,公示期至少为一周。
(二)培训制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培训。对参与的教师、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进一步明确要求,统一操作步骤,保证每位参与综合表现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明确各项测评和综合评语撰写的内容、基本程序和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三)申诉制度
    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班级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才能确定评定结果,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于评价为待合格者必须由评价领导小组直接进行审核)。学生、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投诉或复议申请,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处理复议事宜,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对学校复议结果不满意者,可申请由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议,在一周内作出最终复议。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工作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应该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报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学校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者,可向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由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终结性处理。
(四)诚信制度
    逐步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表现评价、成长记录的诚信机制。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与班级工作小组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如果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应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不良信用记录的当事人,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领导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同时要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五)监督制度
    综评监察领导小组对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进行全程监督,尤其要对个别班级获得“A”等学生比例过高的状况进行复核。受理各类投诉,查处违规行为,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作相应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及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评价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
    评价领导小组要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评价工作进行中以及评价工作结束后,监控和评估的评价质量,真实记录评价过程的有关信息,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长效机制。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肃纪律。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是一项严肃而又复杂的工作,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所以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强化评价管理,明确程序,细化环节,建立制度,按章操作。所有参与评价工作的教师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结果对学生具有重要的利害关系,坚决防止从班级利益出发,不考虑学生差异就高评价的倾向,又要防止教师以教谋私,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对在学生评价过程中违反原则、以权谋私,学生、家长反响较大的教师,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追究教师责任,并取消其当年评职、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周密安排,严密实施。为了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学生投诉举报制度、监督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实行开放式评价,程序严格,过程透明,评价误差要及时更正,评价不公正要追究责任,确保教育评价的信度。
    3.加强宣传,统一认识。通过网络、告家长书或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校综合表现评价的指导思想、评价目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价。
    4.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组织教师评价小组及有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以保证参与评价人员对综合表现评价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有充分和一致的认识与理解,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进一步明确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统一操作步骤,确保评价程序和标准一致。
    5.加强管理,注重依据。加强评价实证材料整理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包括:学科学业成绩,关键性的代表作品、作业或照片、复印件,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文件、证书,关键性评语(班主任、课任老师),学生自我描述、家长发展性评价等真实材料。成长档案是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能真实完整反映学生三年成长情况,档案必须完整。
    6.尊重差异,激励为主。学生的个体差异是客观存在的,综合表现评价必须真实反映出学生的差异,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要肯定和激励学生的成长与进步,对学生负责,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教师评语应在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沟通交流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以积极鼓励,正面引导,肯定成绩为主,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使评价的过程真正成为学生发展提高的过程,成为学生自我完善的教育活动。
    7.谨慎操作,维护稳定。要严格控制各班评为A等的学生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待合格”时要极其慎重,尤其是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一项的评价,要严格依照有关评价标准进行。对学生的申诉受理和复议要及时,虚心接受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力求使评价工作“学生满意、家长满意”,注意维护社会稳定。
    8.保证投入,满足需求。保障经费、人员和设备满足工作需求,本次评价运用专门软件,实行上机评价,电脑录入,校内联网管理,各学校要确保电脑和校园网络等设备能满足工作要求。指定相应的技术人员负责综合表现评价系统的技术支持,保证电脑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并做好备份保存。
    9. 客观公平,确保安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开放式评价,统一标准和尺度,统一操作步骤,严格程序,过程透明,评价误差要及时更正,评价不公正要追究责任。要加强对综评过程的安全管理,对组织学生到外校测评的,要注意交通安全。相关科室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维稳督查,确保综评工作顺利完成。

十一、具体分工
教师培训:陈景宜
家长、学生培训:廖  平  班主任
(一)评语组
    1.总负责人:廖  平
    2.评语:学生、家长、班主任
    3.信息导入:林建州、胡盛山
    4.完成时间:4月14日前

 

(二)教师对学生5个维度15个项目评价组
    1.总负责人:廖  平
    2.信息导入: 林建州、胡盛山
    3.完成时间:4月21日前


(三)学生对学生5个维度评价组
    1.总负责人:廖  平  班主任       3.完成时间:4月21日前
    2.信息导入:林建州、胡盛山

(四)各种能力测试组
    1.总负责人:陈景宜
    2.中招体育考试、综合体质测试:陈启耀、韦子乐、李晓华、向  彪、于  跃、温  彬、黄小强、朱美娟、何龙斌
    3.审美艺术表现能力测试:喻雅行、邹  莎
    4.信息技术运用测试:刘治强
    5.信息导入:刘治强、胡盛山
    6.完成时间:4月21日前

(五)系统安装运行及信息导入
1.总负责人:林建州
2.信息导入主要成员:刘治强、胡盛山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
    工 作 日 程 安 排 表
阶段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方案
制定
4月14日前 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一周 陈景宜




学校对教师、学生、家长培训 陈景宜、廖平
林建州、刘治强
评价系统软件安装 林建州、胡盛山
综评系统及相关设备测试 林建州、胡盛山
核对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初三毕业生数据 廖平、班主任
4月21日前 学生、家长撰写评语 廖平、班主任
班主任撰写评语 廖平、班主任
学生数据准备工作:整理平时成绩、收集和确认特长与获奖记录、相片采集 廖平、班主任
初中毕业生学生数据和评价小组教师数据导入系统并核对 廖平、班主任、
林建州、刘鲜(必须准确输入学生学籍号和中考号)
教师上机评价 陈景宜、廖平、
林建州、胡盛山
学生上机填写评语、互评 廖平、班主任、林建州、胡盛山
4月28日 学校完成所有数据 林建州、刘治强
审议复议 5月2日 审核评价结果,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并反馈给学生 林建州、廖平
 
5月3-9日 学校接受复议申请  
5月10-16 教育局接受复议申请  
 
完成
4月27-
-30日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受理复议申请 涂源安
5月17日前 学校导出评价结果汇总上报教育局 林建州、刘治强
总结 6月16日前 各学校总结材料上报区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
       

 

 
龙岗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  
 学校上报信息表      
学校名称(学校盖章):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
联 系 人 陈景宜 联系电话 89364395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  长 涂源安
成  员 石全国、陈景宜、邵鑫军、孙文胜、伍艺娜、张文军、陈启耀、张兆合、纪琳、廖平、付嫱、王潜、刘治强
(1)评价监察小组:
组  长  涂源安
成  员 肖国辉、陈波、石全国、陈景宜、邵鑫军、廖平
初一家长代表:罗素红、谭秀瑞  初二家长代表:刘芳、左迪建
初三学生代表: 徐子涵(1班)   黄倩莹(2班)
(2)信息处理小组:
组  长  刘治强
成  员  林建州、胡盛山
(3)班级评价小组:
初三(1) 组长: 彭吕良 成员: 韦新祥、张健超、李冰心、袁晓云、刘治强、邹莎、喻雅行、韦子乐、
初三(2) 组长: 袁晓云 成员: 廖平、王立华、彭吕良、李冰心、刘治强、邹莎、喻雅行、韦子乐
初三(3) 组长 余发红 成员 周茂文、张凤妮、廖郑敏、陈细军、刘治强、邹莎、喻雅行、陈启耀
初三(4) 组长 朱远康 成员 周茂文、张凤妮、廖郑敏、陈细军、刘治强、邹莎、喻雅行、陈启耀
               



 

附件1:
深圳市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简表

评价维度 评价要素 关键表现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思想政治素质  
 
 
 
另附评价标准及说明
 
 
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与行为习惯
 
学习态度
与学习能力
学习态度与兴趣
学习习惯与方法
平时成绩
 
体育与健康
运动参与与体育道德
体质健康水平
心理健康水平
 
审美与表现
艺术兴趣与活动参与
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
平时成绩
 
实践与创新
劳动态度与社会实践
创新精神与表现
信息技术运用






关键性的考试成绩  
 
 
 
关键性的作业
综合实践活动记录
特长及获奖情况
学生自我评语
家长综合性评语
教师综合性评语
其他

 
 
 
附件2: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标准及说明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道德品质与公民




治素质
有强烈的爱国情感和较多的行为表现。 有较强的爱国情感并有所表现。 有爱国情感,但少有言行表现。 少有爱国言行,经常不参加升降国旗活动或不严肃认真;或者有损害国家荣誉的行为。



1.真诚待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守信用,不作弊。
2.尊敬师长,乐于助人,与同学友好相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有很好的集体协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强,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而付出。
3.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或义工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自
觉维护社区、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1.诚实,有正义感,不损人利己。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按要求认真参加集体活动;有一定的协作精神,能为同学服务;集体荣誉感较强,能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有损集体的事情。
3.经常参加公益活动或义工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对于正义的事情有所坚持,但不能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有时不够诚实。
2.知道尊敬师长,但有时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对同学不够关心,与同学关系不够融洽;尚能参加集体活动,但欠热心,有时有不顾集体利益的言行;对于集体分配的事情尚能完成,但合作意识不强。
3.对社会公德有认识,能参加公益活动或义工活动,但对校园环境和教室卫生不够关心。
1.时有欺骗和作弊行为,经常言行不一。
2.常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与同学关系紧张;不认真参加或经常缺席集体活动;集体观念淡薄,协作精神差,自由散漫,曾多次损害集体荣誉。
3.不遵守社会公德;很少参加或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爱护公物,时有损害周边环境的行为。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抵制不良诱惑,无违法违纪行为;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严于律己,积极上进。 法纪观念较强,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日常行为表现基本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能接受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抵制不良诱惑,无违法违纪行为,能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基本能遵纪守法,但法纪观念不够强;知道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虽有违反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行为,但能接受批评,愿意改正。 对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法纪观念谈簿,时有不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现象,曾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处分。

 


附件3:
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学习态度
与兴趣
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学习态度端正,能够按要求参加与学习有关的活动。 能按时到校学习,但学习主动性不强,热情不高。 学习态度不端正,无心向学,经常迟到、旷课。








学习习惯
与方法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实行有效的学习计划;
 
2.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1.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能按时独立完成学习任务。
 
2.能发现学习中的问题,并适当调整学习计划和方法。
基本上能完成学习任务,但不善于改进学习方法。
 
 
 
 
 
1.学习自觉性差,方法不当;
 
2.经常完不成学习任务或经常抄袭作业。
 
平时成绩 由7—9年级前五个学期期末的总平均成绩构成(不含体育、艺术成绩)。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79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如果按等级计算,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附件4:
体育与健康评价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自觉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的学习;积极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掌握测量运动负荷的常用方法;具有坚持体育锻炼的习惯。 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的学习;能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了解测量运动负荷的常用方法;有体育锻炼的习惯。 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的学习;能参与课外体育活动。 经常不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的学习;很少参与课外体育活动。
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遵守游戏规则;积极参加社区体育活动;在体育活动中尊重和关心他人;在体育活动中具有合作的意识和行为。 具有较好的体育道德;遵守游戏规则;能参加社区体育活动;在体育活动中尊重和关心他人、有合作的意识。 有基本的体育道德;能遵守游戏规则;能参加社区体育活动;有合作的意识。 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情况;不参加社区体育活动;不关心他人。
体质健
康水平
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的精神,组织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根据标准评分表,对每名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心理健康水平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精神状态开放、乐观、自信;遇到消极事件善于调节心境;做事敢于尝试,乐于迎接挑战;学习等行为有序有恒,能够自觉自控。 精神状态比较乐观、自信;遇到消极事件较能调节心境;较能尝试新事物和迎接挑战;做事较有序有恒,较能自觉自控。 有一些自信,有时情绪低落;遇到消极事件有时不能调节心境;不太开放,对新事物有一些兴趣;做事比较随意;意志力一般。 自卑心理较重,较退缩;情绪较冲动或较抑郁;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做事怕困难,不愿努力尝试;学习等行为缺乏意志力,易受不良事物诱惑。
             

 
注:1.学生无故缺席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三年内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三年内累计超过1/3者,此项目评价为待合格。
2.今年我市男、女生体质健康测试,均测试五项(身高标准体重15分、台阶实验2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15分、立定跳远30分、握力体重指数20分)。
3.学生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是:乐观自信,精神饱满;心境平和,喜怒适度。不怕困难,受挫不馁;自觉自控,做事有恒。



附件5:
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艺术兴趣与活动参与  
对艺术实践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并有继续探究和学习艺术的愿望;善于和他人合作,积极主动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喜爱艺术,愿意参加艺术实践活动,对艺术实践活动感兴趣;能较好地和他人合作,进行艺术实践活动。 愿意参加艺术实践活动,愿意和他人合作参加艺术实践活动。 对艺术活动不感兴趣,不愿意参加艺术实践活动。
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 具有良好的审美能力和欣赏艺术作品的习惯;能正确选择自己喜爱的艺术表现形式,独立而自信地展示个人在艺术表现方面的才能。 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有较好的欣赏艺术作品的习惯,能选择自己喜欢的表现方式,自信地展示自己艺术表现方面的才能。 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能用自己擅长的方式展示自己的艺术才能。 不具备基本的艺术审美能力,不能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展示自己的艺术实践能力。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艺术(美术、音乐)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艺术(美术、音乐)课堂教学中利用一课时或两课时随堂操作,可采取班级音乐会的形式和美术作品展览的形式进行。教师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平时成绩 七、八、九年级艺术(美术、音乐)成绩;九年级艺术(美术、音乐)考查结束后,教师整理三年艺术成绩,按照3、3、4比例(七年级30%、八年级30%、九年级40%)计算成绩。

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79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如果按等级计算,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附件6:
实践与创新评价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劳动态度与
社会实践
1、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养成生活自理和家务劳动的习惯与技能;劳动技术课成绩优秀。
2、了解社区情况,关心社区重大问题。
积极参与社区团体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体验公益劳动的充实与愉悦。三年累计参加社区活动及公益劳动或义工活动5—6次。
1、经常参加公益劳动,基本能料理个人生活及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劳动技术课成绩良好。
2、了解社区情况,关心社区建设,三年内参加社区活动或公益劳动或义工活动3—4次。
1、能参加公益劳动,料理个人生活及家务劳动能力不够;劳动技术课成绩中等。
2、基本了解社区情况,有时能够参与社区活动或者公益劳动。
1、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料理个人生活及家务劳动能力差;劳动技术课成绩不合格。
2、不了解社区情况,很少参加社区活动或公益劳动。
创新精神与表现 1、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常有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2、具有强烈的探究学习愿望,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合作学习。三年累计参加5—6次主题活动。
3、积极撰写研究报告、论文、倡议书。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各类竞赛,并能够灵活展示学习成果。
1、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能发表不同观点。2、具有探究学习愿望和参加课题研究的兴趣。三年累计参加3—4次主题活动。
3、具有撰写研究报告、论文的能力,能以多种形式如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方式展示学习成果。
1、不习惯独立思考,不敢于发表不同观点。
2、参加课题研究,基本上能够完成学习任务,三年累计参加不少于2次主题活动。3、具备基本的课题研究能力,能够以1—2种形式来展示学习成果。
1、思维不活跃,默守陈规,人云亦云。
2、缺乏探究学习愿望和兴趣,基本上没有参加课题研究。3、未能认真参与课题研究,缺乏展示学习成果的能力,没有形成课题研究学习成果。
信息技术运用 了解信息技术与现代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信息技术课成绩优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探究活动。 能认识信息技术与现代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信息技术课成绩良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探究学习活动。 信息技术课成绩合格,初步具备信息技术素养和操作能力。 没有学习与掌握信息技术的愿望,学习成绩不合格,缺乏信息技术素养和技能。





附件7:

龙岗区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评定结果申诉申请表
班 级   姓 名  
家长签名  
评价内容及评价结果  
申诉理由  
班主任及年级组意见  
学校监察小组意见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意见  
备  注  
 

 

附件8:

龙岗区宝龙学校2017年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分工

维度 思想政治素质 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与行为习惯 学习态度与兴趣 学习习惯与方法 平时成绩 运动参与与体育道德 体质健康水平 心理健康水平 艺术兴趣与活动参与 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 平时成绩 劳动态度与社会实践 创新精神与表现 信息技术运用
学生姓名 班主任 班主任 班主任 科任 科任 科任 体育教师 体育教师 班主任 艺术教师 艺术教师 艺术教师 班主任 班主任 信息教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附件9
其他说明
    一、根据《深圳市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简表》,共需对学生进行5个维度的评价,建议由班主任和体育课、艺术课(音乐、美术)教师对“体育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两个维度进行评价。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对另外3个维度进行评价。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共同对同一个维度作出评价。
    二、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可评价为待合格:(一)因有违法犯罪行动,正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的。(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的改过行为和进步,尚未撤消处分的。
    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初三下学期方撤消者,可评价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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