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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入学温馨提示

2016-03-16 宝龙学校教导处 张俊丽 点击:[]
温馨提示:需办理入学计划生育证明的亲们,注意啦!

凡需办理深圳市中考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招生、在园儿童成长补贴、民办学位补贴计划生育信息验核的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向所在社区计生办提交相关资料,由社区计生办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并打印出育龄信息卡,由家长核对后签字,留存在社区计生办。

提供资料如下:

(一)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二)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
(三)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儿童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五)属于再生育条件的,提供再生育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六)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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