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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 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01-06 宝龙学校 点击:[]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涂源安(校长)
副组长:陈景宜(教导处主任)
成 员:梁涛(专职学籍管理员)、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学籍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及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编制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计划,部署全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3.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4.组织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工作;
5.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用户管理、运行维护、保密等工作;
6.建立及管理学籍工作档案;
7.招生及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工作;
8.毕业生去向的登记、学生资料的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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