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下列同志被聘为龙岗区宝龙学校青年护校队队员:
队 长: 涂源安
队 员: 邵鑫军 石全国 孙文胜 张文军 陈景宜
廖 平 刘治强 林建洲 蒲智升 王申富
廖 凯 梁 涛 欧振强 黄朝友 黄志强
涂源武 黄成禄 陈晓才 卫宜洛
龙岗区宝龙学校
2014年9月5日
青年护校队工作职责
1.在主管部门领导下,配合学校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2.对学校发生的一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如火灾、水灾、打架等)。
3.处理好师生内部的矛盾,解决外在矛盾,排除一切不良因素对学校教学秩序的干扰。
4.发现校内有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具有防范意识。
5.当师生的安全、生命、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护校队成员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采取正当防卫手段制止恶劣事件进一步扩展。
6.对不法人员在校内外进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宣传或销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坚决制止。
7.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将有关当事人移交学校德育处处理。
8.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9.值班时队员间要团结互助,友好相处和交流,不要发生一些伤害队员之间感情的事。
10.工作中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批评,日常行为要讲究修养。
11.护校队队员的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宿舍、校园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