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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015-01-08 宝龙学校 点击:[]

       一、学校领导对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安全要高度重视,把体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安全及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体育教师和校医、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耐心指导,示范动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分组练习的相互保护工作。

  三、对体弱多病,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合理安排运动量,免修体育课或见习。做好体育活动中损伤及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四、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的要求,场地、器材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消除隐患事故。

  五、体育教师要重视体育活动的安全保护,上课时要安排适量合理的准备活动,防止学生出现拉伤、扭伤事故,注意缓解学生的恐惧心理。教育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不携带金属及其它危险物品,不穿不适合运动的鞋和衣服。

  六、体育教师上课时,不能擅自离开学生,不能放任学生自己组织活动。校外训练要保证学生安全,组织严密,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七、组织各类体育比赛,要周密计划,妥善实施,保证学生安全。

                      
                                  龙岗区宝龙学校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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