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 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2015-01-08 宝龙学校 点击:[]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日查
1.班级安全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有专人检查班级水、电、门窗等的安全状况。每周一上交前一周的安全周报表到安全办。
2.楼层值日教师值日当天负责检查该楼层的安全隐患及学生安全违纪情况,督促班级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3.值日行政值日当天负责检查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的安全状况,全面管理检查监督当天的校园安全。
4.学校保安要依《宝龙学校保安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每天认真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出入的外来人员和车辆,放学后检查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5.学校总务处必须每天安排人员检查学校食堂安全。
二、周查
1.每周安全办要不定期检查值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且认真负责,检查学校保安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学校保安每周五放学后要认真细致检查校园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安全状况。
三、假期安全检查
1.假期实行教师值班制度,值班教师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
2.放假前一天放学后,学校行政会同保安队长要对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和检查。
四、对学校不同活动场所和活动器材、活动过程的安全由活动组织者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领导负责检查督促。
五、对安全检查情况,相关人员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甚至提出整改意见。
六、学校对安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龙岗区宝龙学校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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