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歌唱祖国•梦想闪耀”合唱比赛方案
2014-12-18 宝龙学校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为庆祝我们伟大的祖国成立65周年,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情感,用高尚的艺术引导人,用完美的艺术塑造人,寓德育与活动之中,宝龙学校特举办“歌唱祖国·梦想闪耀”合唱比赛。
二、组织机构
1.组长:陈波、邵鑫军、张文军
2.执行组长:张兆合、崔艺菲
三、比赛时间
10月28日下午14:00(一年级)、10月29日下午14:00(二/三年级)、10月30日下午14:00(四/五/六年级)、10月31日下午14:00(七/八年级)
四、比赛地点
学校一楼架空层欢乐舞台
五、比赛规程
1.各班全体学生集体参与。
2.每班自选爱国歌曲两首(伴奏自备),指挥由各班级自定学生担任。
3.比赛流程:
聚会礼仪教育→学生按秩序就位→比赛→公布比分→小结
4. 比赛要求:
⑴歌曲内容积极向上,适合学生演唱。
⑵节奏准确,音准无误,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⑶歌声嘹亮,富有朝气。
⑷服装整齐统一。
⑸学生指挥,节奏准确。
⑹人数齐全,全员参与。
六、评分标准
1.歌曲歌词完整,音调、节奏准确。(4分)
2.参赛队员精神饱满,台风良好。(2分)
3.表演形式多样,有特色。(2分)
4.指挥人员仪态大方得体,指挥合拍、准确。(1分)
5.参赛过程中,队形秩序良好,富于变化。(1分)
七、评分规则
1.最高满分10分,最低8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2.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按平均分的高低确定名次。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以每次比赛时的参赛年级为单位设立奖项。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或3个;最佳指挥奖1个;最佳组织奖、最佳表演奖各1个(德育处评)
九、工作人员安排
1.评委: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音乐教师、学生干部各一人
2.策划:邵鑫军 张文军
3.艺术指导:张兆合
4.主持人培训:崔艺菲
5.音响、音乐:林建州
6.摄影、摄像:雷芳 廖凯
7.统分:黄秀珍
8.进退场安排:温彬
9.会场纪律:各班班主任、副班主任及所属年级科任教师
10.剧务:刘治强 张珊珊 黄朝友
十、其他
各班班主任与任教音乐老师密切配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紧排练,年级组长要对年级组内的排练进行督促和协调;上场顺序按照班级排序进行,班主任和剧务人员互相配合,以保证学生上下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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