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 教师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5-01-08 宝龙学校 点击:[]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望广大教师遵照执行。
1.办公室安全采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制,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该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对确需存放在办公室的各种实验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的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如私家钥匙、手机、相机等)要自己保管好,不要随意放在办公室桌面或未上锁的抽屉、橱柜内,以防丢失。
6.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发现隐情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7.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8.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电源、水笼头。
9.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龙岗区宝龙学校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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