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学校 毒品预防教育制度
2015-01-08 宝龙学校 点击:[]
为提高我校学生对毒品的防范能力,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订以下毒品预防教育制度:
一、成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校毒品教育的组织领导。校长任组长,德育处等各处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有各年级级组长、班主任及全体思想政治课老师。
二、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两次禁毒教育工作会议,学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研究禁毒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禁毒教育工作。
三、设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专员,由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思想政治课教师担任,具体负责禁毒教育资料的收集、禁毒教育活动的策划、禁毒教育室及宣传栏的布置、校园网禁毒教育专题的开设、各年级禁毒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及课件的制作等。
四、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制订学校禁毒教育计划,并认真实施。
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知识竞赛、班会课、团队活动、校园广播等广泛深入开展禁毒教育。
六、加强禁毒教育的宣传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进行禁毒教育宣传。
七、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的禁毒教育。
八、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区禁毒宣传活动。
九、积极请禁毒办人员来校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禁毒教育。
十、利用家庭教育阵地进行多种形式的毒品预防教育。
龙岗区宝龙学校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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