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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的阐明方式

2014-10-23 网络引用 点击:[]
一、认知/动作类教学目标阐明方法——ABCD模式

以研究行为目标而著称的马杰(Robert Mager)强调应该以具体明确的方式说明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后能做什么。他在1962年出版的《程序教学目标编写》中提出,一个完整的教学目标应该包括三个要素,即行为、条件、标准。在教学实践中,有的教育研究者认为有必要在马杰的三要素基础上,加上对教学目标的描述。这样,一个规范的学习目标就包括四个要素,简称为ABCD模式。

•含义:

•A——对象(Audience):阐明教学对象。
•B——行为 (Behavior): 说明通过学习后,学习者能做什么(行为的变化)。
•C——Condition):说明上述行为在什么条件下产生。
•D——标准(Degree):说明达到上述行为的最低标准(即达到所要求行为的程度)。

•使用提示:除了在教学目标的阐明中包括对象的表述、行为的表述、条件的表述、标准的表述等方面之外,在实际操作中,也要兼顾外显行为变化和心理过程变化,弥补行为目标的不足。此方法需重点掌握,熟练运用。

•范例:提供10个图形,二年级学生能够识别哪些是长方形、哪些不是长方形,在10个图形中,至少有8个识别正确。

二、情感类教学目标的阐明方法----表现目标陈述法

情感类教学目标包括培养学习者的某些态度,使他们树立某种观念、养成某种良好的习惯、形成某种高尚的道德品质等。
情感类教学目标的阐明要通过思想意识的外在表现来进行表述。艾斯纳(E.W.Eisner)提出了表现性目标。例如:教学目标为“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的态度”,由于“热爱集体”的态度难以直接评价、判断,所以,必须列举几方面的具体行为,通过对这些行为的观察,来判断学生是否“热爱集体”。例如:

1.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2.主动参加教室的卫生工作;
3.准时参加有关会议;
4.积极承担班委会布置的任务;
5.支持有利于集体利益的建议;
6.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三、新课程标准描述课程教学目标所使用的行为动词


四、教学目标分析和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具体的教学目标的分析与编写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教学目标的整体性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教学目标是一个系统,它由教学目的决定,包括课程目标、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三个层次。通过逐层具体化,这个教学目标系统构成一个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完整体系。

对于一线教师,通常要分析、阐述的是课堂中的教学目标,即课时目标。在设计课时目标时,必须牢牢把握住教学总目标和学科教学目标,还要以单元目标为依据,保证教学目标的整体性。•教学目标的灵活性

由于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存在着差异,因此课堂教学目标设计必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教师要认真钻研,在教材中区分出哪些是最低限的大纲材料,哪些是基本的材料,哪些是加深的材料,然后制定出灵活而富有弹性的、适合更多学生的课堂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层次性

教学目标之间有一定的层次关系,比如,在布卢姆的认知目标分类中,从识记开始,经过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到评价,这六个目标就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关系。在设计和阐明教学目标时,要注意设计出具有层次的教学目标之间集,并准确的进行分析和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教学目标分析的方法和教学目标阐明的方法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体现在教学目标分析的过程中,后者体现在形成教学目标分析的成果。
推荐: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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